不要target=”_blank”

2006 年 1 月 2 日 · 5 comments

target=”_blank” 这个代码如果学过HTML的人应该很熟悉,是把一个链接在一个新的窗口打开的代码,下面一点例子:

代码:a href=”http://richardhong.com/cn” 初生牛犊
效果:初生牛犊

代码:a href=”http://richardhong.com/cn” target=”_blank” 初生牛犊
效果:初生牛犊

一开始在写文章的时候如果有链接的时候几乎全部都加上target:blank。原因很简单,不想浏览者在打开链接的同时离开我这里。那时读一些牛人的blog很奇怪为什么他们不给链接也加上,而是在同一个窗口打开。后来随着浏览的站点越来越多,开始发觉按一个链接就被强迫地开了一个窗口,实在很不爽。那时候才顿然开捂。一些网页设计教程里也有关于要不要加这个blank的一点讨论(在最下方“注意”那里)。

用户体验对于很多网站和服务行业来说很重要,很多时候“将心比心”地想一下就会明白该不该给用户加上这样那样的服务。尽管如此,很多经营者还是在“留住”和“尊重”直接选择“留住”,跟以前的我一样。现在很多甚至把“留住”愈演愈烈,慢慢地演变成“绑住”,“抓住”,“套住”,然后最后给自己戴上了一顶“流氓”的帽子。用户的眼睛虽然不是个个都雪亮的,当也不至于个个都是笨蛋。太过“好心”的给加上一个“target:blank”只会让人感觉很烦,有点被强逼的感觉。真正的服务应该是让用户知道有这么一个东西,具体用不用,点击不点击要让他们自己选。如果真的是好的东西,他们还是会回来的。就像链接一样,如果blog是有内容的,他们就算点到了其他站点,也会按“后退”或是搜索“历史”回到你这里来的。所以真正要做到的是尊重用户,尊重他们的选择。

最后这里提供几个小技巧,相信还是有人会觉得有用的:

1、按住“Shift”键然后点击一个链接可以让它在新的窗口打开。

2、在那个链接上点击右键,会有一个“在新窗口打开”的选项。

3、浏览器左上角那个“<–”形状的后退按钮可以帮助你回到之前的那个页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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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obo 一月 2, 2006 7:25 下午

作为用户的我还是觉得开新的窗口(只要不是垃圾广告),比较方便,如果一直要后退还是很烦人的。

Richard.H 一月 2, 2006 9:02 下午

加了代码,只有一个选择。
不加代码,可以有两个选择。

elfoak 八月 5, 2006 9:15 下午

偶然看到这篇……

其实_bland这个标记现在已经W3C被标记成deprecated的了,很有可能下一代或下下一代XHTML中就会把这个给废了。

Richard.H 八月 6, 2006 1:00 上午

哦?不错!

coldsummerwei 四月 11, 2011 7:54 上午

每个人的习惯不一样吧。我就很反感在当前页面打开。新开一个页面,不想看,随时关闭就行。原来的页面还在,还可以点击其他链接,较方便。我不太喜欢老点击“后退”,我觉得“关闭”较迅速。而鼠标右键选择“新窗口打开”,我觉得非常不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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